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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一定是個很可愛的人,我們現在身處更自由的時代,不再有媒妁之言或指腹為婚,卻更容易產生婚變,是因為第三者,或因了解而分開,或只在乎曾經擁有,這不是顯得很弔詭嗎?既然有自由意志做選擇,為何還那麼容易改變?人的自由是真自由還是包著糖衣的苦果?
書中的一段話讓我印象非常深刻:『一位快樂妻子的背後,必有一位尋求過聖潔生活的丈夫』。我想這段話也可以這麼說:『一個美滿婚姻的背後,必有一對尋求過聖潔生活的夫妻』。其實上帝原來的創造是美好的,但是當人不願意順服上帝定下的規則,就無法完全經歷上帝創造的美好。就像亞當本來在伊甸園裡修理、看守,而不必被趕出伊甸園,並得終身勞苦,才能從地裡得吃的(創世紀3:17);暗嫩本來愛他瑪,甚至憂急成病,但用了人的方法,後來卻恨她,甚至恨她的心比先前愛她的心更甚(撒母耳記下13:15)。
有位牧師曾以球賽來舉例說明「上帝的規則」對我們生活的影響:如果一場球賽沒有任何規則,或有規則卻沒有人遵守、沒有裁判定奪,可以想見這場球賽會是一場混亂。但如果定下了清楚的規則,有裁判做公正的定奪,才能讓人享受競賽的樂趣。所以聖經裡希伯來書13:4說:『婚姻,人人都當尊重,床也不可污穢;因為苟合行淫的人,神必要審判。』上帝對婚姻關係定下的規則,是要讓我們可以因著遵守與順服,而享受婚姻關係裡的豐盛與美好,將不會因不合流行而褪色。
在所有的關係上,唯有上帝的愛才是源頭,如約翰福音6:35寫到:『耶穌說,我就是生命的糧。到我這裡來的,必定不餓;信我的,永遠不渴。』先與上帝和好,才能真正與人和好;先在上帝的恩典中得飽足,才能經驗認識上帝而常常喜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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