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信仰與科學革命
科學作家Loren Eiseley曾說:「在我們生存的科學世界中,最令人好奇的一部分,就是它實體的存在。」西方文化往往在潛意識中假設一種不可理解的進步,認為隨著時光的過去,正如橡實一定長大成為橡樹一樣,科學知識必會增長。「但考古學家的發現促使他們宣稱,歷史上不少偉大文明的興起過程中,完全沒有這種科學意識。」Eiseley繼續說,世上唯有西方文明,可孕育出今日所知的科學式思考,這種思考強調的是實驗和數學公式化的表述。
Eiseley的結論是──科學精神並非人類的「天性」,當然對大自然的好奇心與生俱來,但科學知識要加上好奇心以外的東西,「這些要學習的規矩、練習的技巧,要藉著教育傳授給下一代」。總之,它「不是按照人類天性發展而來,乃是只能在某種文化背景中被『發明』出來」。科學需要一些特殊的土壤才會萌芽生長,「若沒有這種土壤,它會像其他如宗教和政治系統的文明一樣萎縮和敗亡」。
什麼是助長科學萌芽茁壯的好土?Eiseley不大情願地指出,是基督信仰。
早期的科學家大多數是不認為信仰與科學有衝突的信徒,其實他們研究科學的動機,乃是要榮耀創造萬物的上帝。當時研究物質宇宙的人不稱為科學家(科學家這一名詞直到1834年才出現),而是一些教會人士,尤其是英國鄉村的牧師常以研究大自然出名。
其他文化傳統──從中國到阿拉伯──因實用和常識發展了比中古歐陸更先進的科技和學問。但是只有基督化的歐陸,孕育出一套系統性和自我矯正的現代科學。歷史學家一定會探討其原因:為什麼基督信仰為這套研究大自然的系統提供發展的基礎?
當然,很多與基督信仰無關的因素也協助了科學發展──商業的發達、技能的改進、學術雜誌廣為傳播、科學研究中心如皇家科學院的設立等,但是這些不過是科學革命開始後的傳播工具。科學革命的源頭,似乎是對大自然的一種默示態度,一些假設經過數百年的深化和強化,得以開花結果。
科學研究需要對世界有一些基本的假設,沒有這些假設,科學不可能發展。Foster的論點是,西方思想界在科學未建立之先,必定需認定大自然的一些本質和特性,大自然才能成為科學研究的對象。懷特海認為,「對科學可能發展的信心」,必定先於科學理論的發展。
懷特海解釋,這些信心建基於某種慣用的思維──如大自然是有規律的──他認為這種信念源自基督信仰的創造論:世界是上帝的創造。
世界是可耕耘的園地,非一位上帝
聖經教導我們大自然是美好的,但它並非一位上帝,它只不過是被造之物。聖經極力反對神化大自然。
典型的異教屬拜物教和多神教,以大自然為神靈的居所,或者是神靈實體的表現。最普遍的拜物教以為神靈住在大自然中。根據新教浸信會神學家哈維.考克斯的說法,異教徒「活在一個充滿精靈的世界中」,這些精靈妖怪和魔鬼在幽谷叢林和山溪中出入,自然界中有太陽神、河神和星神。美國印第安人的圖騰崇拜,便以自然界的被造物與人類有血緣關係為基礎。
而聖經的創造教義摒棄上述一切,上帝並不是住在樹上的小仙女,祂不是人性化的自然力量。祂不是世界的「靈魂」,祂是萬物的創造主,正如花瓶是陶匠的創作,大自然也是祂手所造。創世記第一章的開場白,與大部分的上古宗教有強烈的對比,非但沒有把太陽、月亮和星宿當作上帝,還說明這些天體是上帝放在天空中「用來發亮的光體」,要達成祂的目的,正如一個婦人掛起燈籠,用來照亮臺階一樣。
荷蘭科學歷史學者R. Hooykaas形容這現象為大自然的「非神化」。自然界的現象──太陽、月亮、森林、河川──不再是眾神的居所和被崇拜的對象。它們乃是上帝的創造,被安置在大自然來達成神的目的和造福人類。
大自然的非神化是科學研究關鍵性的大前提。要是大自然是人類崇拜的對象,將它剖開研究是不虔誠的舉動。若世界充斥著精靈和魔力,人唯一應有的反應是向它祈求或避開它。十七世紀化學家波以耳(Robert Boyle)認為,以大自然為上帝,乃是科學「洩氣的障礙」。
科學不僅是一種研究的方法,它起源於以知性的態度,與自然界面對面,正如考克斯所言,「無論一個文化如何發展觀察的能力和測量的儀器,人若不克服對大自然的恐懼,科學就不能有突破的發現。」聖經的一神論將大自然的神靈趕走,使人能毫無懼怕地享受它和研究它。只有當大自然不再是崇拜的對象時,它方可成為研究的對象。
理性的上帝,有秩序的世界
宇宙必須按照可靠和一定的規律運作,才可以成為研究的對象。這條件也是基督信仰的傳統。當異教徒宣導多個神明充斥的世界,基督信徒宣揚一位超自然的創造主,造出一個統一連貫的宇宙。
新教長老會神學家Thomas Derr形容:「人並非面對一個世界,其中的自然物體充滿不確定又任性的神明。人需要面對一位超越的創造之神,祂有堅定的旨意。大自然因此斷然被非神化,失去它許多霸道的、無常的和無疑也是可怕的色彩。」
同樣地,諾貝爾獎生物化學家Melvin Calvin也在默想宇宙秩序的基本科學信念:
當我思想這信念的來源時,我好像找到兩三千年前已被發現,由希伯來民族首先介紹給西方文化的概念:即宇宙受制於一位獨一的上帝,而不是很多不同的神明,隨己意運作他自己的小角落。這種一神論似乎是現代科學的根基。
當然,宇宙的秩序不單在於一位上帝的存在,也在於這位上帝的本質。聖經中啟示的上帝是有信用和可靠的,因此祂的創造也同樣是可靠的。Derr如此解釋:
一個有信用的上帝所創造的大自然,表現出規律性、可靠性和秩序性。它能被觸摸和研究,並展現了一種可知的條理。
哥白尼的發現可用作歷史的例證。哥白尼告訴我們,當他尋找比亞里斯多德和托勒米(Ptolemy)更完美的宇宙觀時,他起初查考其他古代哲學家的著作,發現古人對宇宙構造意見紛紜。哥白尼為此感到煩惱,因他知道宇宙是「一位至高良善和有秩序的創造者所造」。他自己要尋找的是更完善的宇宙論,正如神學家Christopher Kaiser所言,這種宇宙論「才適合稱為神的工作──規律的、一致的和勻稱的。」
跟隨規律
對宇宙規律的信念來自於「自然定律」概念的總結。現代人以「自然定律」為司空見慣的名詞,卻忽略了它的獨特之處。異教社會認為,充滿大自然的神靈擁有神祕的力量,以致於人很難發展大自然的規律和理解大自然的思維。
歷史學家A. R. Hall指出,「自然定律」的信念在上古西方社會和東亞社會是不存在的。他說,當這觀念在中古時代的西方世界出現時,是在傳統中顯著的例外。
Hall認為這種例外的思想源於聖經對創造主的教訓。他說:「自然事物中的『定律』在古代文化中是不可想像的,但是希伯來和基督信仰對一位創造和頒布定律之主宰的信念,使自然定律的概念成為有效。」聖經的上帝是神聖的立法者,在創造之先已定下掌管大自然的規律。十七世紀數學家、哲學家笛卡兒的著作中可見到這種思維,他認為數學家所尋找的定律是上帝所設立的,正如一個國家的國王頒布法令來管理他的國度一樣。
歷史學家Carl Becker解釋,在科學革命之前,大部分的人都不認為大自然是有規律和理性的,一般人對大自然的印象是它不可捉摸,甚至是神祕和危險的。Becker說:
大自然是可理解的這個概念,來自於聖經的教導。
神學家的論點是,因為上帝是美善和理智的,祂所創造的一定也是美善和可理解的。雖然有限的心智不能明白,但因『創造主有設計思想』是先入為主的信念,大自然中的設計就是順理成章的。
Becker總結,自然定律的概念並非源於觀察,它首先來自聖經中對上帝的信念,這不是透過經驗得到的事實,而是一種信條。
摘自《科學的靈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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