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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郎新娘宣誓永遠彼此相愛。雙方承諾他們會愛著對方,「不論富裕或貧窮,疾病或健康,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」。其實他們都明白,有一天孩子會出生,有房貸得繳,日益增加的體重會讓身材變形。然而他們下定決心,即使在最艱困的時刻,仍要選擇彼此相愛。這確實是讓他們的愛情能夠持久的唯一方法。
人並不一定要感受到愛,才能有愛的行動。一個酒鬼的兒子如何去愛、去尊重他的父親呢?你能愛一個整天大聲播放音樂的鄰居嗎?你會容許他的狗踐踏你花圃裡的花嗎?如果你的另一半有外遇呢?你還能愛得出來嗎?感覺來得快,去得也快。但「決定去愛」意謂著「不管我現在對你的感覺怎樣,我都會用行動來表達我對你的愛」。
再讀一次記載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有關愛的屬性吧!它豈是說「愛是令人發昏的,愛是熱情的,愛是一直都令人快樂的,愛是能像孔雀一樣到處向人炫耀的。當愛不再帶來歡樂時,就可以將它拋棄」?當然不是。前面提到的,可能是愛慕,可能是細膩、易受傷的情感,甚至是一些強烈的感覺。但這些都不是愛。
愛本身有勇氣和毅力,能經得起考驗,能接納並面對從溫暖舒服的順境轉到寒冷多刺的困境,也能饒恕感情世界裡那個愚蠢頑固的傢伙。上帝願意把真實且最根本的愛賜給世人。祂為我們預備了一條路,使我們也能跟他人分享祂的愛。而這樣的愛,在順境和逆境都能屹立不搖,是值得我們付出並接受的。
「他們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。」神知道──祂的確明白──童話故事和情歌所描繪的,與現實生活裡的情景相差甚遠。金錢、工作和娛樂上的差異往往擠壓著「幸福快樂」,然後砰地一聲,夢幻就這麼破滅,成了故事的結尾。曾經甜密過,但那種「我們的愛」漸漸發酸變成「有什麼好愛的?」
婚姻發展到這種地步,許多夫妻都會選擇放棄。作妻子的失去對丈夫當初的那種感覺;作丈夫的發現某人比妻子更吸引自己。如果夫妻把婚姻建立在感情的基礎上,他們很快就會醒悟,發現彼此的婚姻沒有根基。所有的感覺──甚至是所愛的人──會漸漸消失。它們會衰退、流失,變得不穩定、扭曲和動搖。
其實感覺──尤其是愛情的感覺──是可以越來越濃的。愛情的感覺可以因為成熟而變得強烈,可以讓你面對難以抵擋的遭遇和令人氣餒的人生試煉,學會忍耐並戰勝它。愛情的感覺能成就一切,但單靠它是不夠的;它必須堅定倚靠在神聖承諾的根基上──婚姻,這樣它才會有「永遠」的能力。
婚姻和人生的其他情況一樣,沒人能保證不出差錯。上帝會饒恕離婚,就像祂會饒恕其他錯誤一樣。雖然如此,祂盼望夫妻間忠實的愛情能夠隨著時間更加鞏固,能夠因為經歷婚姻生活的每個階段而越發成熟。當夫妻兩人願意以上帝作為他們婚姻的基礎時,不論遭遇什麼,都會有「某人」幫助、安慰、教導、鼓勵並祝福他們。雙方再也不需要為了要「照誰的方式」而爭吵,因為他們都願意降服在上帝的法則之下。在以上帝為本和以上帝為中心的婚姻裡,夫妻因為對彼此忠誠而得到報償,這報償包括成熟的愛、互為知己、穩定、平安,以及共同經驗的人生回憶。
如果你已經結婚,或正考慮要結婚,邀請上帝介入吧!讓你的愛情感覺有機會接受挑戰,有機會成長、茁壯,並持續到永遠。
摘自《黑白不亂說
──在灰色世界看見黑白分明的真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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